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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
        • 时间:2023年3月22日
        • 内容:

          孙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副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个体工商户是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是市场的“神经末梢”,其活跃度影响着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成色。为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我省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经省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解读《若干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市场监管局薛强副局长,省财政厅戴民辉二级巡视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余强二级巡视员,江苏银保监局丁灿副局长,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李军处长。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孙玮。

          首先,请省市场监管局薛强副局长介绍情况。

          薛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根据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经营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创业、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个体工商户蓬勃发展,从2012年底的348.2万户发展到现在的998.2万户,增长2.87倍,约占全省经营主体总量的70%,数量位居全国第一,预计4月份将突破1000万户,有望成为全国首个突破千万户的省份。作为数量最大、最具活力的经营主体,个体工商户已经成为江苏经济“家底中的家底”“基本盘中的基本盘”。由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几年全省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受到较大的冲击,近一段时期以来,个体工商户积极恢复趋势较好,推动个体工商户乘势而上具备了良好的条件和基础。在这个背景下,我省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量: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的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再次强调,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去年10月,国务院出台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为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次我省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展现江苏“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的责任担当。

          二是推动形成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良好氛围。近年来,我省针对个体工商户体量小、抗风险能力弱等特点,持续加大帮扶工作力度。2020年4月省级层面9个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若干意见》,2021年11月我省建立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6月制定下发《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纾困和发展的若干措施》。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着新形势新情况,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明确提出支持发展相关要求。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接续发力,进一步发挥政策稳预期、提信心作用的具体行动。在《若干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多次征求各设区市和省有关部门意见,召开多场个体工商户座谈会,把制定的过程作为凝聚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的过程。

          三是切实解决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急难愁盼。聚焦关切、解决问题,是制定出台《若干政策措施》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我们多次开展调研,力求把准问题、精准施策。为确保《若干政策措施》覆盖面更广,着力整合各方面资源要素,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集成式政策服务。充分运用收费减免、社保用工、金融信贷、公平竞争、准入便利等职能手段,用好职能“工具箱”,打出政策“组合拳”,有针对性地提出一揽子契合个体工商户需求的政策措施,力求务实管用,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助力赋能。

          二、主要特点

          《若干政策措施》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政策衔接。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以来,我省第一时间出台了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苏政规1号”文件,提出42条政策措施。针对个体工商户制定专门支持文件,是落实42条政策措施的有力举措,也充分考虑到个体工商户感知和获得政策的实际。《若干政策措施》紧贴个体工商户诉求,在原有42条政策措施基础上,着重体现细化、拓展。如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又细化提出了4项金融信贷政策举措。二是聚焦难点。根据个体工商户当前需求和政策反响,《若干政策措施》按照延续一批、扩展一批、新增一批原则,对开展轻罚免罚、减免检验检测费、开展价费整治等措施内容进行延续实施,对支持开展线上经营、知识产权服务、“个转企”改革等措施内容进行拓展实施,新增了提供招工用工服务、支持参与政府采购、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政策措施,力求起到稳预期、提信心效果,对贷款难、招工难、成本高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举措。三是综合施策。《若干政策措施》涵盖了13个厅局单位包括金融服务、社会保障、登记注册等多个领域的支持政策,充分体现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要求,从降低成本、优化环境、扶优做强三个方面系统发力,力求取得综合效应。四是真金白银。为助力更多个体工商户克服经营发展困难,按照普惠性原则从多方面提出务实管用措施,如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者创办个体工商户,最高可申请50万元富民创业担保贷款,鼓励银行免收个体工商户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等,指向具体,操作性强。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措施》包括3个部分、18条具体措施。第一部分是降低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提供信贷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加大支付惠民力度、强化保险保障作用等6项措施,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负担。比如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对比以往政策,减半收取的机构由省市场监管局直属的检验检测机构扩大到各设区市、县(市、区)市场监管直属机构,降本力度更大;再比如,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纳入“苏岗贷”政策范围,也是我省的一大特色。第二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主要包括便利个体工商户准入、保障公平参与竞争、支持参与政府采购、实施涉个体工商户价费整治、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征信管理服务6项措施,打造更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环境。比如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原先需要先注销、再设立,现在可申请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服务更便捷;再比如,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建立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的违法行为清单,充分运用提醒、劝告、建议、引导等方式加强行政指导,环境更宽松。第三部分是支持扶优做强,主要包括深化“个转企”改革、强化质量标准服务、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开展线上经营、提供招工用工服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6项措施,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壮大发展。比如鼓励和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减免法律服务费,为有需要的个体工商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帮助建立健全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最大限度预防法律风险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担当意识,确保《若干政策措施》落细落小落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各类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措施的统筹衔接,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措施;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加大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推动政策直达快享,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三是完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快速推动政策落地,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帮助个体工商户增强发展信心,为推动全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孙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副处长):谢谢薛局长。接下来我们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中新社记者:请问省市场监管局的领导,这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有专门深化“个转企”改革的内容,对于有意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接下来我们会有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薛强(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我来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问题。正如这位朋友指出,个体工商户达到一定经营规模,他就希望通过“个转企”来提高竞争力做大做强。本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正是回应了个体工商户这一诉求。最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七个“个转企”试点省份,我省名列其中,赋予江苏“个转企”转型前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行政许可、债权债务等方面延续和衔接的探索权,相关工作正在向前推进。

          主要有三项举措在推进: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在登记注册业务系统上,建立完善“个转企”功能模块,将原来需要先注销个体工商户、再申请办理企业“两个程序”合并为“一个步骤”,更加便捷,实现一次登记就可完成整个“个转企”登记流程。二是最大限度给予登记名称支持。允许保留个体工商户原来的字号和行业特征,比如个体工商户要申请转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原名称字号后面,直接缀“有限责任公司”。三是优化窗口服务。指导各级登记bat365在线平台app_精准原创123656官方网_365体育管网登录网站设立“个转企”服务专窗,整合公安、税务、社保、银行等多部门工作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方便个体工商户办事。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享受新开办企业的优惠政策,比如公章由政府买单、全程帮办代办,如果个体工商户提供的材料比较齐全,可以实现当场领取营业执照。目前这项改革得到了各设区市的积极响应,一些地方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个转企”改革,帮助个体工商户发展壮大。

          下一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建立“个转企”名录库,把培育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做得更加扎实。主要从四类个体工商户来梳理:第一类是在税务部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第二类是拥有商标和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个体工商户,第三类是接近小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第四类是自愿转型的个体工商户。把这四类个体工商户纳入培育名单,通过“一户一策”开展辅导和服务,尽量把工作做细,为个体工商户实现“个转企”转型做好服务。我们也希望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能够借此次政策东风,坚定信心、主动转型,走得更远、飞得更高。

          我就回答这么多!

          新华网记者:请问银保监局领导,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小微金融工作的支持,在支持我省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丁灿(江苏银保监局副局长):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我们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关心和关爱。江苏银保监局历来高度重视金融服务个体工商户工作,特别是针对个体工商户近年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现状,我们推动商业银行倾斜资源配置,加大对个体工商户融资支持力度,缓解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融资成本,个体工商户贷款实现“两增”“一优”“一降”。其中,“两增”是指贷款余额的增长和贷款户数的增加。2月末,全省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7371亿元,同比增长30.25%,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4.81个百分点;贷款户数140.71万户,较去年同期增加20万户。“一优”是指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个体工商户随借随还循环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快速增长,2月末占全部个体工商户贷款余额的比重分别达到54.55%、41.25%和13.23%,同比分别提升0.67、4.63和1.65个百分点。“一降”是指贷款利率水平持续下降。今年前两个月,全省个体工商户贷款累放利率4.78%,较去年同期下降68个BP。

          工作举措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出台多项金融支持政策。去年我们对全省2.46万户个体工商户开展问卷调查,全面了解他们的金融需求。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服务实体经济“四保障六提升”行动意见、深化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服务意见、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期限意见、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意见中,都对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监管意见,引导银行机构扩大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针对个体工商户开发食品安全责任险、营业中断损失险、雇员责任险等专属保险产品,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延长保险保单缴费期、复效期。二是开展三项融资对接行动。2022年部署全省银行业开展了小微企业首贷扩面纾困助稳、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项融资对接行动,联动市场监管部门将个体工商户纳入对接范围。深入分析研判经营主体需求,结合企业实际提供针对性金融服务,在专业研判的基础上为缺乏抵质押品但信用状况良好的个体工商户发放信用贷款。三是推出个体工商户专属产品集群。推出“江苏银行业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便捷通”,汇集专门针对个体工商户的全省通用及各地特色金融产品300余款,方便开展一站式查阅、咨询和办理。广大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江苏银行业个体工商户信贷产品便捷通”二维码、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网站、市场监管部门服务窗口、银行服务网点等渠道获得相关信息,扫码即可一键了解银行贷款产品、申贷标准、授信额度、放款时效等内容,帮助快速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信贷产品。

          下一步,江苏银保监局将引导全省银行业保险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今天发布的《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实现金融服务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助力广大个体工商户与时俱进,拥抱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消费日报记者:请问省人社部门领导,去年省人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援企稳岗政策,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在保经营主体的同时,较好稳定了全省就业局势,请问今年省人社部门还有什么新的政策举措?

          余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首先,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人社工作的长期关心和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是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帮助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保持了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今年我们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具体举措有四个方面:

          一是分类施策给补贴。鼓励个体工商户招工用工,给予相应社保补贴。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为其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社保补贴。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低于1/2、不高于2/3的社保补贴。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个体工商户为其缴纳社保费的,分别按照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80%给予个体工商户6个月的社保补贴。去年,全省共向11万户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社保补贴6.11亿元。

          二是线上线下促对接。持续畅通招聘渠道,充分发挥全省22个零工市场、131家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和“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苏心聘”就业掌上宝等线上线下载体作用,帮助引导个体工商户参加现场和网络用工招聘活动,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精准匹配、即时快招等暖心服务,尽最大努力满足个体工商户的用工需求。

          三是更大力度增活力。加大贷款力度,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资金难题。一方面,针对初次创业和初始创业阶段,加大富民创业贷发放力度,给予个体工商户最高50万元的政府贴息贷款;另一方面,针对成功创业并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提供“苏岗贷”低息信用贷款,享受额度最高可达3000万元。同时会同相关部门打造“小店经济”特色街区等省级载体,支持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

          四是持续不断降成本。近年来,我们实施社会保险降、缓、返、补等政策,给予个体工商户真金白银的支持,去年仅稳岗返还就发放了0.97亿元,惠及7.08万户不裁员少裁员的个体工商户,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延续实施社保惠企政策,我们将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继续实施社保降费、稳岗返还等政策,在国家政策范围内,按照能高则高、能宽则宽原则,研究制定我省实施细则,免申即享落实有关政策,确保以最快的速度让个体工商户享受到政策红利。

          好政策更要快落实。目前,我们已经在全省开展“创响江苏”春风行动系列专项活动,通过数据调度和调查走访摸清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就业两方需求、高效搭建求职招聘线上和线下两个平台、精准开展省内南北劳务合作和省际劳务协作两项对接举措,推广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补快办等做法,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广大个体工商户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谢谢!

          江苏经济报记者:请问省财政厅的领导,从这次发布的政策中可以看到个体工商户有机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请问我们该如何保障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正当权益,并给他们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谢谢!

          戴民辉(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近年来,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各项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政策,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可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政府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省财政厅按照国家和我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明确除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联合惩戒明文规定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的情形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扰和限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打破各类行政性垄断,确保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这里我简要介绍下2022年全省中小微企业在政府采购方面的情况。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0亿元,占比达到76%。所做工作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一是扩大预留中小企业项目范围。4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2022年下半年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是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是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通过预付款制度和缩短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等,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力度。2022年全省共减免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近51亿元。四是开展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建设“政采贷”线上融资平台,允许中标供应商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线申请贷款,由合作金融机构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优惠利率贷款,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现代快报记者:请问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我们注意到《若干政策措施》中提到了“提供信贷支持”“优化金融服务”等多项金融支持举措,请问我省个体工商户当前的融资总体情况是怎么样的?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将采取哪些措施来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支持?谢谢!

          李军(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处长):感谢媒体对我们金融工作的关心。小微经营主体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也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和江苏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早布局、靠前发力,稳妥高效推进我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相关工作。2022年末,全省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8.2%,增速在全国仅次于西藏;在普惠小微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的省份中,我省增速第一,其中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31.2%;惠及小微经营主体261.3万户,其中占大头的是个体工商户,同比增长22.3%;去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同比下降了34个BP。整体上看,我省个体工商户融资整体保持了量增、面扩、价降的良好态势。接下来,为配合做好《若干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还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推动全省银行机构聚焦个体工商户金融需求,不断加大产品创新、提升服务质效,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再贷款再贴现运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今年新投放的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将重点用于满足普惠小微领域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助力全省个体工商户在疫情后恢复发展。同时,要进一步发挥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激励作用,通过直接给予奖励资金的方式,引导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小微主体,创新优化服务方式,促进个体工商户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二是深入开展“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活动。指导金融机构有序开展金融惠民工商户的大走访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集中深挖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同时,加大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全力推广“秒批秒贷”“随借随还”等特色信贷产品,灵活满足个体工商户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推动实现个体工商户受益面明显拓宽、融资成本继续下降、金融服务精准性显着提升的目标。三是持续深化“江苏省商业银行‘四贷’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四贷”就是敢贷、能贷、会贷、愿贷。推动金融机构继续优化内部政策安排,强化金融科技赋能,增强客户识别、信用评价、贷款定价及风险管理能力,改进完善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个体工商户的质效。

          我就简要介绍这么多,谢谢!

          孙玮(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副处长):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会后还可以进行单独采访。请大家以多种形式进行报道,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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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
        • 时间:2023年2月20日
        • 内容: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省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制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是:省发展改革委李荣锦副主任,省财政厅孙风副厅长,省教育厅顾月华副厅长,省民政厅戚锡生一级巡视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张宏伟副厅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范信芳副厅长,省卫生健康委祁爱平二级巡视员。我是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魏赟。

          首先,请省发展改革委李荣锦副主任发布新闻。

          李荣锦(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每年编制实施一批民生实事,是省委、省政府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部署。年度民生实事的编制实施,承载了江苏人民对幸福美好生活的热切期盼,现已成为每年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备受社会关注。

          近年来,我省坚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更可持续,从每年“十件民生实事”,到“十项民生实事”,近两年细化拓展为“12类50件”“13类55件”民生实事,覆盖领域越来越广,普惠性越来越强,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与拥护。根据安排,下面我对省政府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和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制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叠加影响,省级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细落实各项暖心举措,实实在在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谋幸福,把一个个民生难点变成民生亮点,让广大群众看到更大变化、得到更多实惠。经过共同努力,2022年省政府12类50件民生实事项目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具体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服务群众更加精准。更加注重全局性、引导性、基础性、兜底性,切实把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落到实处。一是体现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阶段要求。该年度12类50件民生实事,基本涵盖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一老一幼”、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等方面,在克服新冠疫情等诸多困难情况下,民生实事的年度投资总额超过1900亿元,规模持续增长,体现了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人民群众民生诉求相一致的匹配性。二是更好贴近民情民意。坚持“开门办民生”,通过网站媒体、“12345”热线等渠道公开征集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群众呼声较高的意见并调整完善相关项目。针对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省级层面民生实事既要聚焦基层难以完成、需要省里给予支持的事项,也要聚焦省本级自身应该实施的项目”,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首次增设体现补短板和填空白的省本级民生实事项目,许昆林省长召集会办,将“启动新建省精神专科医院”“启动省强制医疗所前期工作”纳入年度民生实事。

          (二)民生短板加快补齐。一以贯之强调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把宝贵资源用在刀刃上,把民生实事办到百姓心坎上。比如,围绕群众长期以来热度不减的所需所盼,将“普通高中建设”“培训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等37件需要持续推进的项目继续纳入年度民生实事。比如,聚焦群众当前反映最关心最迫切问题,新提出“100%义务教育学校提供课后服务”等13个项目。比如,针对“一老一幼”工作中的堵点卡点,特别是基层医疗和养老人员能力薄弱等问题,新增加“遴选确认省优秀基层卫生骨干人才3500名”“培训养老护理员5万人次”等事项,将资源下沉到狠抓基层基础建设上来。

          (三)责任落实细化实化。确定了清单化管理、项目化实施、节点化推进的思路。一是切实压实部门责任。推动省级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各负其责,并明确服务市县的具体要求。各部门出台70多个政策文件、专项方案和技术规范,确保事有人干、责任落实。二是确保属地政府不折不扣完成省定任务。加强民生实事工作统筹衔接,联动推进。指导各市将省定任务全面纳入市级民生实事方案,对省定任务重点保障,确保不打折扣、高质量完成。

          (四)组织实施扎实有效。强化“月跟踪、季调度、定期督查、年底考评”的全过程推进实施。2022年5月,省政府召开民生实事工作推进会,逐个逐项过堂听取22个省级部门的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推动“启动新建省精神专科医院”“启动省强制医疗所前期工作”项目选址等取得实质性进展。去年下半年,组织对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书面督查,督促各地各部门采取定期通报、专项督查、示范引导、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组织对年度民生实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推动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举措全面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五)工作运转更加协调顺畅。在全国率先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19个省级部门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双牵头,推动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逐步形成推进民生实事“一盘棋”。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度,推动民生政策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地区平衡。

          民生连着民心,也维系着责任。在办好2022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中,省级部门厚植为民情怀,既注重“办好”,又关注长期运营和维护,有针对性地摸索创新切实可用的新机制。总的来看,相较以往,我省民生服务更加规范,管理更加完善,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质效显着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增强。今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省政府《关于2022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工作评议,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和省级相关部门在民生实事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给予高度肯定。

          二、2023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编制情况

          党的二十大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任务,对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作出重要部署。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新征程上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充分展现江苏“走在前、挑大梁、多作贡献”责任担当的关键时期,做好年度民生实事工作意义重大。

          在编制2023年省政府民生实事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以百姓心为心,始终将百姓认可满意作为衡量标尺。省级部门主动问需,积极能动选排项目,27家省级部门编报了81件建议项目,主要涉及“一老一幼”、大力促进就业创业、改善农村生活环境等,大部分项目具有较强的典型性,有的还具备一定的引领性。去年12月中旬,省政府委托民生实事编制牵头单位专门向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汇报,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集研究,并提出了总体建议以及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公共充电桩等6个方面具体意见,编制组会同相关厅局逐项研究并报告省政府积极采纳。许昆林省长专题研究听取了此次编制情况汇报,并分别听取民主党派、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意见建议,强调“越是困难时期,越要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扎实做好惠民生、保民安、解民忧各项工作,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兜牢兜好民生底线”,要求进一步强化项目精准性、提升群众感受度,使民生实事更加贴近民情民意、更加成熟可行。

          经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2023年度省政府13类55件民生实事作为政府工作报告附件,在今年省“两会”期间受到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一致好评,并于近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我们重点把握了三个方面:

          一是严格规范编制标准。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切实做到“可感知、可落实、可支撑、可考核”,重点放在让群众能实实在在地享受便利和实惠。一是在项目属性上,充分把握普惠性、公益性、迫切性,做到常规业务性项目不编,惠及面不广项目不编。二是在项目内容上,突出工作重点,优先编制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项目,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三是在责任部门上,强化由省级政府部门牵头实施和担责负责,非政府部门单独开展的民生工作原则上不编。四是在绩效考核上,要求阶段目标明确,建设进度可控。分配到各设区市落实的,省级政府部门必须有统筹机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无法量化考核或效益不突出的项目不编。五是在经费保障上,要求与省财政部门对接明确资金来源和渠道保障,无有效资金投入项目不编。六是在实施周期上,原则上当年立项、当年完成,确需跨年度完成的须明确下年度进度要求,并形成持续推进机制。

          二是持续拓展覆盖范围。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内容,我们着力发挥《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对民生工作的引领作用,重点围绕《规划》和《标准》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十有三保障”,将2023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拓展到13个领域。55件民生实事项目具体分为:幼有所育项目4件,学有所教项目3件,劳有所得项目3件,病有所医项目8件,老有所养项目8件,逝有所安项目1件,住有所居项目2件,弱有所扶项目2件,行有所畅项目5件,环境有改善项目5件,文体服务保障项目5件,公共安全保障项目2件,管理质效保障项目7件。每件实事项目均由一家省级部门牵头负责,55件项目由22家省级部门分别牵头负责。通过全面拓展民生实事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优质服务供给,确保民生实事可观可感、更加贴近群众需求,不断把民生红利落到实处。

          三是优化完善服务内容。此次13类55件民生实事,含延续实施2022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35件。如“新增110家普惠托育机构”“优化提升30家护理院”“实施3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群众反响较好的项目继续纳入。原“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最低标准”等项目作为部门常规业务工作持续实施,不再继续纳入。通过接续发力,在一年接着一年干中,让群众有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新增群众呼声强烈、反映时代特色、顺应科技发展趋势的20件项目,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建设”“为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开展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推动建立属地政府统筹协调的电梯更新改造机制”“改造提升500个社区助餐点”等项目。在大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市场化手段,稳步改善公共产品供给,满足多样化的民生诉求,如“建设各类公共充电终端20000个”“新增8.5万个公共停车泊位”等项目。

          发展无止境,民生千钧重。下一步,各民生实事项目省级牵头部门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突出人民群众满意度标准,细化明确项目实施内容、时序进度、资金筹措、责任主体等,确保至微至显、善作善成,努力在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中为百姓创造高品质生活。省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督办推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项目实施,推动民生实事早落实、群众早受益。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李荣锦副主任。下面,请省财政厅孙风副厅长发布新闻。

          孙风(省财政厅副厅长):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非常高兴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一下财政民生保障有关情况。

          一、持续加大民生保障财政投入力度

          2022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903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占比超过75%;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3亿元,其中民生支出占比超过80%。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努力克服收支矛盾,全力保障省政府12类50件民生实事全部顺利完成,确保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一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民生底线兜得更牢更实,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有力有效支持了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更好满足广大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省和省级财政统筹安排财力,确保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继续保持在75%以上和80%以上。省政府13类55件民生实事全部足额安排预算予以保障,其中省财政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领域:一是优先保障教育事业发展。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教育支出33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5.5%,这是所有支出里占比最高的。支持新建改扩建普通高中40所、组织省属高校建设学生宿舍60万平方米以上等民生实事落地落实。二是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2023年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3.5亿元、同比增长11.1%,并统筹运用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等政策着力促进就业创业,重点支持拓展就业渠道、开展就业培训、保障重点人群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等。三是支持健康江苏建设。2023年省级财力安排卫生健康支出66.4亿元、同比增长26.4%。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67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98元,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支持高水平医院建设,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支持织密社会保障网。省财政安排资金92.8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8元、同比增长8.3%,足额安排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五是支持城乡环境改善。安排41.4亿元支持城镇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安排24.5亿元支持新改建1800公里农村公路、400座桥梁,安排20亿元支持新治理400公里农村骨干河道、新打造500条农村生态河道。

          二、兜牢兜实基层民生保障底线

          在落实省级支出责任的同时,省财政还持续加大财力下倾,指导市县切实加强基本民生保障。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省财政厅制定出台《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持续加大转移支付和库款调拨力度,2022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总额超过了3700亿元,切实增强基层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保障能力。从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看,各地均已足额保障“三保”的支出预算。二是强化直达资金机制。直达资金使用范围实现民生领域全覆盖。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直达资金中,99.4%已落实到具体项目,有效发挥了惠企利民作用。三是督促基层落实“三保”。建立健全县级“三保”预算审核、运行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并切实抓好落实,市县因地制宜推动资金直达、镇街直补、服务直通,将“三保”要求落实到位。

          三、建立健全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

          去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的意见》,聚焦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与实施条件相适应,强化协同联动和部署落实,不断提升民生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省政府成立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双牵头,其中省财政厅侧重民生支出保障标准、支出保障责任、支出监管等工作。在编排2023年预算时,我们将有关民生政策标准调整事项提请领导小组审议,做到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民生支出实行清单管理,加强民生政策事前论证评估,严格落实“事前沟通、事后报备”要求,推动民生保障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地区平衡。

          四、不断加强民生领域政策和资金跟踪问效

          在加大财政民生投入的同时,我们更加注重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民生保障内涵式提升。一方面,加强绩效管理。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明确民生领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同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并通过设置“红橙黄”亮灯预警机制,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发挥好财政部门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深化“大监督”机制,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得到贯彻落实。聚焦民生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保障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2023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落实落细,让劳有所得机会再多一些、病有所医保障再实一些、老有所养水平再高一些、环境有改善获得感更强一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最后衷心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江苏财政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希望我们能够继续紧密合作,共同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力量。谢谢大家!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谢谢孙风副厅长。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一家媒体。下面可以提问。

          工人日报记者:今年人社部门提出“兜底帮扶3万名困难群体就业”民生实事项目,并首次引入“家门口”就业的服务理念,请问这些安排的主要考虑是什么?谢谢!

          张宏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谢谢工人日报记者的提问。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们会同相关部门针对全省11类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全面摸底调查,梳理出低收入人口、残疾人、特困职工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长期失业人员等5类特殊困难群体。他们普遍年龄大、技能低,适岗能力弱,自主就业能力不足,是就业帮扶中的困中之困、难中之难,必须通过政府部门就业援助才能够找到适合自身条件的就业机会,以此来促进就业增收。此外,考虑到他们的生活成本、交通成本以及照顾家庭等因素,他们也普遍不具备外出就业条件,在“家门口”就近就地就业是困难人员最直接、最盼望的诉求。

          为此,我们于今年启动实施建设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打造10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10万名困难群体就业”目标任务,其中2023年首批建设300个服务站,帮扶就业3万名困难人员,并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精准化、数字化建设,推进就业服务端口前置、重心下沉,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米”,让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就在身边”的幸福感。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精准选点建站。坚持“站点靠着困难群众建,服务跟着实际需求走”,运用与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共建共享的就业运行监测分析系统,全面摸排5类困难人员居住分布区域,通过就业大数据,精准锁定就业困难群体多、就业帮扶需求大的社区(村),新建标准化就业服务站。同时结合服务站周边公共和商业服务设施配套情况,延伸就业服务触角,推动有形站点向无形站点延伸,常态化把就业服务送进公园、商超、集市、车站,积极推广就业小店、就业小屋、就业小站等创新做法,把就业服务嵌入群众日常生活场景,提升服务频次、提高服务效率。

          二是精准匹配需求。安排人社服务专员上门入户调查走访,掌握困难人员实名信息和基本情况,建立“一对一”就业援助档案,量身定做岗位信息、政策信息、培训信息“三张”服务清单,做到动态更新、持续跟进。分类采集岗位情况、招聘要求、福利待遇等信息,为困难人员提供更多的就业选择。比如,走访社区周边用工企业,筹集一批对年龄、学历、技能、工作经验要求不高的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困难人员稳定就业的需求;比如,摸排社区周边个体工商户,重点对接家政企业和平台企业,筹集一批可兼顾家庭、劳动强度低的非全日制就业岗位,满足困难群体灵活就业的需求;再比如,开发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筹集一批养老护理、托幼助残、保洁保安、交通值守等社区公益性岗位,满足困难群体兜底就业的需求。

          三是精准落实政策。为把民生实事真正做实做好,办到每一名困难群众“心坎里”,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我们又进一步提出“收入有增长、权益有保障、上岗有补贴”的更高目标,尽最大努力让每一名困难群众分享高质量充分就业的红利。收入有增长,就是工资水平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每年都有一定幅度的提升;权益有保障,就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做到老有所养、失有所助、伤有所靠;上岗有补贴,就是缴纳社保后给予社保补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有岗位补贴,参加技能培训后有培训补贴,让政府的就业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实现“优化提升300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兜底帮扶3万名困难群体就业”这一目标,需要过硬的作风支撑,需要付出艰辛努力,最终是要问效于民、让人民群众满意。欢迎广大媒体朋友关心关注该民生实事项目,走进基层宣传好各项政策,加强媒体监督,推动措施落实,让更多群众更早受益!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人民网记者:我们注意到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编排上,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给予特别的关注和关爱,民政部门是为老为小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请问省民政部门去年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给“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群体”带来了哪些获得感、幸福感?能否介绍下今年省民政部门有哪些新举措?谢谢!

          戚锡生(省民政厅一级巡视员):感谢您的提问。去年省民政厅承担了8项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目前都已经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其中,为老为小项目4个,占了一半。全省共完成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6万户,三年累计10.6万户;新改造提升110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总数达到236个;完成省定在线培训课程护理员数5.1万人,各地组织开展了当地养老护理员培训11.7万人(次);新建扩建120个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服务儿童10.8万人(次)。整体来看,民生实事项目提升了为老为小为困的服务水平,体现了民政为民爱民的理念,增强了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在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评议时,省民政厅实施的项目受到了老百姓的肯定和欢迎。

          2023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民政部门承担了9个民生实事项目,共有两个特点:

          一是突出为老为小服务项目。9个项目中为老项目5个(具体有6件工作),包括实施3万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1000张、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5000人次,改造提升100个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提升500个社区助餐点,改造提升1000个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其中,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延续项目,今年继续开展。另外4个是新设立为老项目,主要针对养老服务中的短板弱项和群众迫切需求,围绕着构建“苏适养老”服务品牌而增加的项目,提高了项目的针对性。为小项目1个,即继续改造提升120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我们将引进专业社会组织提供关爱服务,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另外,民政部门今年还将继续实施新建、改扩建100个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创建100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这些都是连续几年开展的项目。

          二是突出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专门召开厅党组会,对今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部署安排和分工。各个处室制定项目具体计划,有的跟财政等部门一起联合发文,对民生实事推进作出安排,包括时间安排、项目安排、资金安排、区域分布安排。早一点部署,可以早点开始组织实施。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高站位部署推动、高标准组织实施、全方位协调联动,确保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真正让民生实事暖民心、惠人民。

          借此机会也感谢新闻界的朋友多年来对省民政厅工作的关心支持,谢谢大家!

          省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我们注意到住房保障工作连续多年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清单,请问省住建部门,能否介绍一下2022年工作实施情况和2023年计划编排情况。

          范信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谢谢这位记者朋友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注。2022年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涉及住房保障方面主要是城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城镇棚户区改造已经连续10年纳入到省政府民生实事,保障性租赁住房去年是第一次纳入。

          江苏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2022年初我厅提请省政府同意,由省政府办公厅将住房保障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人民政府,明确工作要求,压实主体责任。我厅认真抓好落实:一是严格目标责任制管理。采取按月通报、现场观摩、专项督查,召开工作推进会、专题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调度,积极推进年度计划实施。二是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强化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的金融服务支持,落实好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增值税、房产税等优惠政策。同时与省有关部门一起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基础设施配套补助44.38亿元,全部及时分解下达。指导各地积极申报棚改、保租房专项债券,2022年共落实346.39亿元专项债,占全省地方政府专项债总额的五分之一以上。加强融资政策宣讲和项目对接,通过项目贷、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三是持续完善体制机制。指导市县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领导机制和推进机制,建立部门联审机制和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四是强化考核评价和激励支持。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考核评价结果纳入到省政府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考评,同时与省有关部门开展棚改、保租房工作激励支持地区考核,将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县上报省政府通报表彰,通过典型引路,在全省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22年实现城镇棚户区改造新开工22.95万套、位居全国第一,基本建成17.79万套;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6.21万套(间),基本建成10.17万套(间),全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全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共完成投资1327亿元,占全省重大项目年度完成总投资五分之一以上。住房保障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既改善了老百姓居住条件、圆了困难群众“安居梦”,又改变了城市面貌、完善了城市功能,还拉动投资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发挥了民生不断改善和助推经济健康发展的双重效应。

          2023年,省政府确定了新开工城镇棚户区改造12.67万套、基本建成12.63万套,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间)、基本建成8.96万套(间)的目标任务,日前我们已将任务分解下达到各市县。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要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在11月30日之前全面完成,推动全省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希望新闻媒体界朋友一如既往对住房保障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谢谢大家!

          现代快报记者:我们看到在“学有所教”类别中,省教育厅除了安排学校及学生宿舍的新建改建外,还提出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想问下主要考虑是什么?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顾月华(省教育厅副厅长):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感谢媒体多年来对江苏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工作,指向青少年视力健康,关乎青少年身心发展,意义重大。视力健康是身体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关心“小眼镜”问题,多次对儿童青少年的近视防控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全社会都要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的眼睛,让他们拥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这些年来,由于多种原因,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并呈现低龄化、近视程度加深趋势。受三年疫情影响,孩子们普遍参加线上教学,频繁使用手机、电脑,视力下降问题更加突出。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要决策。2018年以来,国家印发一系列文件,推出一系列举措,大力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并对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进行了修订完善。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联合省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意见》,并深入开展调研。调研发现,义务教育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急需改善,教室黑板照度、课桌面照度合格率偏低,容易造成学生眼疲劳、视力下降。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结合国家、省相关部署安排,自2021年开始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工作,该事项连续3年被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具体工作中,我们重点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强化省级统筹。将此项工作列入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推进举措、职责分工和时序进度,并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设区市。协同推进相关重要事项,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二是强化标准规范。会同省有关部门编制《江苏省改造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项目操作规程》,明确立项审查、招标采购、施工管理、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方面程序和标准,加强质量监管。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实施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开展专项督查,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的予以督促整改,确保各地按时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工作已取得显着成效。2021年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已经累计投资3.14亿元,完成1500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带动3204所义务教育学校跟进完成。目前,我省大多数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的视觉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师生普遍反映改造后的灯光更柔和、更接近自然光,黑板的亮度和均匀度有效提高,视觉疲劳显着缓解,受到师生、家长的一致好评。今年,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完成600所义务教育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提升工作,对任务较重的徐州、淮安、宿迁等地,我们将进行重点跟踪指导和服务,切实将民生实事办好办实办出成效。谢谢!

          新华日报记者:随着二孩、三孩的出生,不少家庭希望得到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以减轻家庭的养育负担,我省在发展托育服务方面有哪些新的进展?谢谢!

          祁爱平(省卫生健康委二级巡视员):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重要内容。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连续4年将新增普惠托育机构列为省政府民生实事,加强政策统筹,加大服务保障,着力构建主体多元、优质普惠的托育服务体系。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作为重要任务,千人口托位数列为年度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省政府将普惠托育体系建设作为督查激励支持项目。我省还制定出台“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各市印发“一老一幼”整体解决方案,因地制宜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形成促进托育发展的政策组合拳。

          二是高质量办好民生实事。制定普惠托育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支持政策,精心打造方便可及、服务优质、价格普惠的民生工程。去年以来,全省发放托育机构一次性纾困补贴2000多万元,帮助托育机构渡过难关。各地通过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多种措施,支持普惠机构建设发展。苏州市将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60家列为政府实事项目,常州市打造“常有善育”民生名片,省市县联动实施,2022年全省新增省级普惠托育机构114家,千人口托位数超过3个,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有效增加了托育服务供给。

          三是推动各地创新创优。积极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南京、无锡、苏州三市入围首批全国表彰名单。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育结合”经验在全国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会上作交流。南通市“1+N”普惠托育模式在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上作展示。各地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带动提升了全省托育服务工作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以满足群众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做优做强普惠托育项目为重点,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一是加快发展普惠托育。高质量实施省政府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加快推进“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2023年全省新增普惠托育机构110家以上,建设一批示范性机构,树立行业标杆,确保普惠项目安全规范、服务优质、惠及婴幼儿家庭。

          二是积极促进多元发展。加强政策规划支持,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建设一批托育服务社区园、单位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多种方式增加托育服务供给,2023年千人口托位数达到3.3个。

          三是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完善托育机构设置管理标准规范,落实登记备案、卫生防疫、安全管理等制度,筑牢安全健康底线。加强托育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

          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完善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着力破解托育难题,努力实现幼有所育、不负所托。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魏赟(省政府办公厅新闻协调处处长):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请大家持续关注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推进的情况,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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