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78.4%,15类52件民生实事全面完成,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连续五年上升,2021年达到93.6%,群众的“幸福指数”更有质感、更有温度。
居民收入平稳增长。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98元,比上年增长9.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57743元、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91元、增长10.7%,城乡收入比缩小至2.16∶1。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城镇新增就业140.2万人,比上年增加7.4万人,同比增长5.6%。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预期目标以内。着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年末就业率95.6%,新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5.4万名。推进“创响江苏”系列活动,支持成功自主创业39.7万人。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得到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超40张;发展普惠托育体系,新增普惠托育机构95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提高4.5%,失业保险进一步扩围提标,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全面实现。参加城乡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5964.0万人、1967.0万人、2340.7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9.2万人,比上年末下降12.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817.8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246.0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5%。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达到86%和72%左右。推出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深入推进。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实施包括13个领域90个服务项目的省级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明确各级政府兜底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和标准,推动城乡、区域、人群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不断缩小。